長照課
失智症的照顧技巧
一、 睡眠障礙
(一) 協助患者多安排日間活動,多接觸日光,減少白天睡覺的機會。
(二) 幫患者營造一個舒適的睡眠環境,如柔和的小夜燈及適合的棉被及床鋪。試著養成睡覺習慣作息,如睡前固定換睡衣、聽相同音樂、開小燈上床。
(三) 避免於晚餐時給予大量的食物,保持夜間的安靜與放鬆。午後避免飲用含咖啡因之飲料。
二、 重複語言與重覆行為
(一) 安排患者喜歡的活動以減少發生頻率。
(二) 以患者有興趣的事來轉移話題或轉移注意力。
(三) 在安全範圍內,讓患者重複做他想做的事,家屬不予阻止。
(四) 變通因應方式。如老太太一再藏醬油膏,家屬經常找不到而產生許多困擾,之後家屬將醬油膏藏起來,需要時便知道在哪邊可以找到。
三、 過度依賴照顧者
(一) 家屬要離開之前,告訴患者何時回來,並寫一字條給患者,保證會回來。向患者保證某人會陪伴他,並說明您離開時您要做哪些事情,當您主動說明時,透過感性的言語可讓患者明白您的需要。
(二) 家屬離開前試著以肢體接觸或擁抱傳達安全感,如果與患者的接觸是 「親密的」、「關愛的」,這可以深深地感動患者,而且這種親密感覺將會持續一陣子 (情感記憶)。
(三) 從家族或熟識朋友當中尋求一位可以替代的照顧者。平時可提供如洋娃娃、絨毛玩具之類溫暖的軟性物體,提供患者某種程度的安全感,逐步轉移對家屬的依賴。
(四) 可適當利用喘息服務資源,或合適的照顧服務員協助,但是需要有一段磨合的過渡期。
四、 遺失物品
(一) 不與患者爭執為什麼弄丟。
(二) 認同他 / 她掉東西的心情並且陪伴尋找。
(三) 如有重要文件及物品需事先備份保存。
(四) 有價證券或貴重財物考慮以信託保管。
五、 幻覺與妄想
(一) 不否定幻覺的存在,也不表示相信。同理幻覺經驗中患者的感受,如看到很多蟲「很害怕」,照顧者了解患者幻覺內容並帶離該環境,以患者有興趣事物轉移之。
(二) 對於患者出現被害妄想、被偷妄想時,千萬不要批評,如果硬要糾正這些想法,只會讓患者受挫或破壞信任關係。
(三) 當患者對於特定對象出現被害妄想時,視情況予隔離妄想對象。
(四) 患者在燈光昏暗的環境或晚上,幻覺妄想可能更多。因此無陰影的良好照明設備,或適當的燈源能讓房間輪廓清楚點,都可減低幻覺產生。
(五) 請進一步就醫,了解可能原因與尋求治療。
六、 黃昏症侯群
(一) 記錄患者於傍晚出現混亂行為之時間、當天作息安排以及使其恢復平 靜之方法。經分析後,調整作息並觀察黃昏症侯群之改變。
(二) 每日午餐後適度午休,避免睡太久,如有舒適躺椅,小歇30 分鐘。
(三) 午休後安排患者喜歡的活動,在出現混亂行為前,讓患者唱喜歡的老歌、吃喜歡的食物或外出散步。
(四) 光線保持明亮,避免陰影。
七、 迷路
(一) 留意患者的行蹤及活動,最好可以在照顧者視線範圍內。
(二) 門窗加裝上隱藏式門鎖或感應裝置,以防患者自行出門。
(三) 可將患者姓名及聯絡方式繡在衣物上 ( 例如衣領翻起處 ),或放置名 片於上衣口袋或於手腕戴上愛的手鍊;若對繡上連絡方式有疑慮者,可改繡身分字號,警察可依此找到家人。
(四) 事先攜帶身心障礙證明資料至警察局進行自願按捺指紋作業,或在家自行捺印,發生走失情事時攜帶自行捺印資料報警。
(五) 協助患者配戴個人衛星定位器,並定時充電,故患者外出時,可透過定位功能查詢其所在位置。
(六) 與附近鄰居、商店、診所、教會說明患者可能出現的情況,若見到患者單獨外出時,請鄰居協助留意其動向並儘速通知家屬。
(七) 事先準備緊急聯絡方式,如患者手機可事先輸入緊急聯絡人號碼、或使用具備衛星定位功能之手機。
(八) 平時幫患者拍照,以利走失協尋時使用。預先擬定患者如果走失時的因應計畫,如通知警察、媒體與親朋好友外,對於住所附近較危險的地方,如水塘、樓梯走道、樹林草叢、較 高的陽台、公車站或是車多的路口要優先尋找。此外,可試著尋找患者過去熟悉的地方.如:老家、昔日上班公司等。
八、 遊走
(一) 先確認發生遊走的原因,評估患者狀況,判斷是否焦慮不安、肚子餓、尿急要上廁所或身體不舒服等,並針對原因處理。
(二) 有計畫性安排患者之生活作息。
(三) 引導患者參與簡單家務活動,如摺衣服或挑菜。
(四) 減少環境中噪音或是令患者不安的事物,避免患者焦慮不安。
(五) 注意地板材質,如果容易反光,易讓患者誤以為有水在地面上,所以繞道走,如果走不過去則容易在原地徘徊或來回走動、不敢過去。
九、 不適當的性行為
(一) 不要害怕與專業人員討論有關患者的性問題,可適時提出自己的疑慮。
(二) 當患者在不適當的場合脫衣服,除立即以衣物遮掩,並帶至隱密處溫和了解引導,再利用其他活動來分散其注意力;了解脫衣服的可能原因,以避免再度發生。
(三) 當患者出現對配偶及照顧者不合宜之性需求行為時,建議可增加患者的日間活動以消耗能量,若無法處理時可與專業人員討論。
十、 暴力與攻擊行為
(一) 發生暴力行為時要沈著應對,必要時暫時離開現場。
(二) 用溫和語氣緩和患者的情緒,避免在言語上激怒患者。
(三) 觀察患者的暴力行為發生時間與發生前之誘發因子,並避免再發生。
(四) 身體疼痛也可能導致攻擊行為,此時需要尋求醫療協助。
(五) 保護自己及患者的安全,必要時請求警方的協助或強制就醫。
十一、 焦慮和憂鬱
(一) 先了解患者焦慮的原因,並適當處理。
(二) 給予患者更多的關愛與支持。
(三) 明顯憂鬱情緒,請尋求醫療協。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