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明書申請
一、服務時間、地點
週一至週五:08:00~17:00、 週六:08:00~12:00 於一樓住院中心。
週一至週五:17:00~21:30 於一樓批價櫃台
(夜間及例假日不辦理補發證明書及費用證明,僅於門診批價櫃檯受理當天夜診開立之證明書。)
二、申請方式
- 住院病人:由本人或家屬於出院前持身份證正本向護理站申請。
- 門診病人:
(1)需掛號者:於醫師診療時提出申請,至批價櫃台繳費並加蓋證明書專用章。
(2)無需掛號者:曾開立過者,持身份證正本直接至一樓住院中心辦理。
(曾開立證明書者,證明書開立日為原開立日期非重新申請補印日期)
- 急診病人:本人或家屬於急診離院前持身份證正本向護理人員告知。急診結束離院,則需掛號門診相關科系,經門診醫師診斷後才可申請。
三、申請人準備證件(為保障病人權益,申辦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)
四、證明書收費標準
*非本人申請,需持委託人(患者)本人委託書、委託人及代領人之身分證正本、圖章。
*若為父母親幫未成年子女申請,請持戶口名簿及代領人本人之身分證正本。
種 類 |
費用 |
取件時間 |
是否需掛號 |
須具備相關證件 |
|
診斷書類
|
訴訟診斷書 |
2500元 |
當日 |
需掛號 |
身份證正本(成年人) |
普通診斷書(中文) |
150元(增加一份50元) |
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|
|||
乙種診斷書(英文) |
200元 |
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|
|||
勞保傷病診斷書 |
180元 |
無 |
|||
公勞保及一般殘廢證明書 |
500元 |
無 |
|||
外籍看護工專用診斷證明書 |
1000元 |
無 |
|||
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評量表 |
500元 |
重度殘障手冊 |
|||
重大傷病申請書 |
150元 |
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|
|||
巴氏量表到宅評估鑑定 | 3800元 | 二個星期 | 無需掛號 | 申請人及看被看護者身份證、 戶口名簿正、影本 |
|
證明書類 |
就醫證明書 |
30元 |
當日 |
需掛號 |
無 |
出生證明書(中文) |
二份以內免費 |
新申請:隔日 |
無需掛號 |
父母親身分證 正、影印本 |
|
再申請:當日 |
母親身份證正本 |
||||
出生證明書(英文) |
300元 |
3日 |
父母親護照正、影印本 及新生兒護照正本、影印本或 英文版戶籍謄本 |
||
死亡證明書(中文) |
三份以內免費 |
當日 |
死者身分證正本 |
||
死亡證明書(英文) (第一次申請,需掛號經門診開立) |
300元 |
||||
收據副本証明費(限就醫後6個月內) |
20元 |
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|
|||
醫療費用繳費證明 |
50元(增加一份20元) |
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|
|||
醫療費用繳費彙總證明 (20筆以內算一份) |
100元 |
最後更新日:2024/10/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