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射除斑/刺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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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手術介紹
1. 雷射手術是利用不同波長的集中光束選擇性的燒毀目標組織,例如血管瘤的血管組織,色素斑的黑色素細胞等,因此術後往往有類似淺度燒燙傷的反應
2. 雷射治療的目標組織常位於皮膚較深部位,為了減少周圍組織的傷害,往往須 3-4 次的雷射治療才能有效去除病灶

 

二、 手術前注意事項
1. 雷射手術常使用塗抹式的局部麻醉藥,請於術前1-2 小時到醫院塗抹
2. 手術兩週前禁菸,且三天前禁用阿斯匹靈等止痛藥,以減少傷口瘀腫流血
3. 手術當天請勿上妝,塗抹麻醉藥前請先清潔該部位皮膚
4. 術後照顧極為重要,請務必依照醫師指示,以避免復發

 

三、 手術可能的併發症
1. 疼痛: 雖然有局部麻醉,但部份患者仍會有蚊蟲叮咬的感覺
2. 瘀腫: 第二至三天最嚴重,經適當照顧會逐漸消退
3. 水泡: 可能在二至三天發生, 經適當照顧後,約兩週後逐漸消退
4. 色素沉著: 易見於紫外線照射部位,一般約六個月後消失,但有少數病患會有永久性變化無法自然去除
5. 白斑: 易見於重複治療部位,一般約六個月後消失,但有少數病患會有永久性變化無法自然去除
6. 傷口感染: 有 1-5%病患會有傷口感染—紅腫熱痛,須持續以藥物甚至手術治療
7. 疤痕增生: 易見於重複治療及傷口感染部位,無法自然去除,須以壓迫治療等方法降低其增生
8. 變色反應: 因刺青所用色料不同,其粒子遇熱可能會發生色彩改變的狀況
9. 色素存留: 因色料存留深度不同,雷射治療後可能仍然存有剩餘色斑,即使經過多次治療亦無法完全根除